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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口意大利榛子檢驗檢疫要
一、允許進境的產(chǎn)品
意大利輸華榛子是指在意大利生產(chǎn)的、去殼的、不再有萌發(fā)力的歐洲榛(Corylus avellana L)成熟果實。
二、企業(yè)要求
意大利輸華榛子的儲藏、加工企業(yè)須符合中國植物檢疫要求,由意大利主管部門注冊并推薦,經(jīng)海關(guān)總署審核認可并注冊登記。企業(yè)注冊名單可在海關(guān)總署網(wǎng)站查詢。
三、植物檢疫要求
(一)意大利輸華榛子應產(chǎn)自意大利,并在意大利加工和儲藏。意大利輸華榛子應符合中國進口植物檢驗檢疫法律法規(guī)要求,不得故意添加或混雜其他外來雜質(zhì)。
(二)意大利輸華榛子應不帶有活蟲和中方關(guān)注的下列檢疫性有害生物:歐洲櫟突象(Curculio nucum)、杏粉斑螟(Ephestia cautella)、地中海粉斑螟(Ephestia kuehniella)、榛子磚紅鐮孢菌(Fusarium lateritium)、樹生黃單胞菌榛子變種(Xanthomonas arboricola pv. corylina)、李屬壞死環(huán)斑病毒(Prunus necrotic ringspot virus)、圖拉蘋果花葉病毒(Tulare apple mosaic virus )。
(三)意大利輸華榛子應實施磷化氫熏蒸處理,以殺滅中方關(guān)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,熏蒸處理的溫度和時間見附表。
四、植物檢疫證書要求
意大利輸華榛子須隨附意大利官方植物檢疫證書,證書聲明欄中應以英文注明“該批貨物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(guān)總署和意大利共和國農(nóng)業(yè)、食品與林業(yè)政策部關(guān)于意大利榛子輸華植物衛(wèi)生要求議定書》的要求,不帶有中方關(guān)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”。植物檢疫證書內(nèi)容必須用英文書寫。
五、食品安全要求
意大利輸華榛子須符合中國有關(guān)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相關(guān)法律法規(guī)的要求。
六、包裝及運輸要求
(一)意大利輸華榛子不得混雜土壤、植物殘體、雜草籽,在控溫控濕條件下運輸。
(二)意大利輸華榛子每一包裝上應有明顯的“本產(chǎn)品輸往中華人民共和國”的英文字樣和可以識別的品名、產(chǎn)地、批號、儲藏和加工企業(yè)的名稱或注冊號等英文信息,以便在出現(xiàn)問題時有效溯源。
(三)意大利輸華榛子裝運的中轉(zhuǎn)箱及運輸工具要進行徹底的檢查和消毒處理,防止害蟲污染。
附表:熏蒸處理溫度及時間
熏蒸處理溫度及時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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溫度 |
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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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℃ |
3天以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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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-25℃ |
4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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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-15℃ |
7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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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10℃ |
14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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≤5℃ |
不熏蒸 |